义乌到南通整车零担运输,对包装不良或无包装但不影响装卸及行车安全的,经车站同意可予受理,但应请货主在托运单中注明包装不良状况及损坏物不要堆放两处,库内要做到层次分明,留有通道,互不搭肩,标签向外,箭头向上。露天堆放的货物要注意下垫上盖。经常检查仓库四周,不可将有碍货物安全的物品堆放在仓库周围,保持仓库内外整洁。货物在仓库待运期间,要经常进行检视核对,以票对货、票票不漏。
受理托运是指零担货物承运人根据营运范围内的线路、站点、运距、中转车站、各车站的装卸能力、货物的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接受零担货物,办理托运手续。受理托运是零担货物运输作业中的首要环节。
由于零担运输线路站点多,货物品类繁杂,包装形状各异,性质不一,因此受理人必须熟知营运范围内的线路、站点、运距、中转范围、车站装卸能力、货物的理化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一系列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。
承运人应将托运人提供的禁、限运货物及公安、卫生检疫等准运证明的名称和文号填入“起运站记载事项”栏内,并在证明上加盖承运章,必要时可将证明附于运单上,随货同行,以备查验,运达后一并交收货人。承运人对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,应在运单上加盖“保价运输”戳记,并按规定核收保价费。对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货物,必须严格遵守商定的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。
已受理的货物在未起运前,托运人可以取消托运。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取消托运手续费和其它已支出的费用。运费和其它尚未支出的费用退还托运人。托运人要求变更到站或收货人的,需办理变更手续,并换拴(贴)货物标签。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变更手续费,并由托运人承担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实际损失。货物已经起运的,不予办理取消和变更。由于承运人的责任而造成取消运输的,承运人免收手续费、退还全部运杂费,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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